2016年度长沙市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来源: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837次

2016年度长沙市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更好地发挥市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长沙市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本指南是各级现代服务业牵头部门、项目申报单位申报2016年度市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的依据。

 一、支持重点

 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商贸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及服务创新(包括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新兴产业等)的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二、申报条件

 申请市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属于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

 2、项目单位为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3、已履行必要的审核(备案)等相关手续;

 4、已开工或具备当年开工条件,一般2年内能建设完成;

 5、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和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

 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各国家级园区、各区县(市)现代服务业牵头单位向长沙市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服务业办)进行申报。原则上每个国家级园区、区县(市)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

 中央和省在长单位、市属单位向市服务业办直接申报。

 (二)区县初审

 各国家级园区、各区县(市)现代服务业牵头单位按照审核流程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汇总后,行文上报市服务业办,并在10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服务业办。

 (三)部门复审

 市服务业办对已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审

 市服务业办组织对通过复审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五)资金拨付

 市服务业办会同市财政局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报经市加速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资金拨付。

 四、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详细填写《长沙市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如实编制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附件资料: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详细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职工总人数,资产总额,上年营业收入,主要经营产品、服务领域等;

 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进展情况或前期工作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总额等应为与服务业直接相关部分);

 3、项目有关核准、备案文件或批文等;

 4、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盈利性组织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项目资金申报单位关于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项目建设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并盖章。

 五、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可靠。申报内容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该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争取国家和省、市服务业资金。

 2、同一企业一年内原则上只能支持1个项目。

 六、联系方式

 市服务业办负责项目受理和申报过程中相关事项的咨询。本申报指南电子版可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changsha.gov.cn/)下载。

联系人:童晔来

电话:88665545

邮箱:fgwscc@163.com

地址:长沙市政府大楼一办540房

 七、纪律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禁止工作人员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项目单位“吃、拿、卡、要、报”;禁止接受项目单位的礼金、会员卡、宴请、游玩等。

长沙市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