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天心区2016年区级示范创客空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6日       来源:      阅读:1401次

各园区、各街道、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心区支持发展创客空间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3号)规定,决定组织申报2016年区级示范创客空间,请各园区、各街道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申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所有符合《天心区支持发展创客空间实施办法》认定条件的创客空间。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1);
2、承诺书(见附件2);
3、创客空间建设及运营方案;
4、服务机构组建或引进情况、资金投入证明材料(若无,不需要提供);
5、能够体现创客空间场地条件、服务能力和已开展公共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
6、建设、运营、投资单位或入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A4大小,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简装),并附目录及页码。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报送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经信局初审申报材料;
2、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等部门进行现场复核。
 四、申报时间
       纸质文件上报截止日期为2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王宝蓉 欧利娟 85899630。
 

附件1创客空间申请表

附件2承诺书

天政办发[2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