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2016年第一批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来源:      阅读:4752次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2016年第一批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经信软件[2015]553号
 
    各市州经信委、财政局,省直管县市经信局、财政局,有关园区(集聚区):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园区提升服务企业、服务产业发展的综合能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7号)、《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财企〔2014〕28号)等规定,决定组织申报湖南省2016年第一批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批次申报范围为:引进总部型企业项目、剥离移动互联网业务企业、移动互联网产业园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移动互联网高端人才创业项目。
引进总部型企业项目是指:国内外知名移动互联网企业,其总部整体迁入我省,或在我省设立区域性总部、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
剥离移动互联网业务企业是指:省内已有企业剥离新设的移动互联网产业企业。
移动互联网产业园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是指:在现有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设立移动互联网产业园(集聚区),并面向移动互联网产业建设一个宽带、智能的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平台,为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提供一流网络环境支撑,为新的移动互联网业务体验、应用服务、运营推广创造良好的软硬件条件,提供高可靠、系统化、低成本的智能终端应用测试、云服务、运营支撑、行业公共技术服务、IDC等公共服务平台。
移动互联网高端人才创业项目是指:在国际或国内移动互联网产业知名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行业排名国际前20名,国内前10名企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中、高层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团队)来湘创业,并在湖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在湖南,以移动互联网业务相关研发设计、软件、应用开发及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及机构。
    二、申报条件
    1、湖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湖南,并符合本批次申报范围中的具体申报条件;
    2、能按要求在湖南软件网(网址:www.hunan.com.cn)注册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和统计数据。
    每类项目申报的具体条件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1、中央在湘企事业单位项目由其在湘一级单位直接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申报。
    2、省属企事业单位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并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申报。
    3、市州及省直管试点县市项目经市州或试点县市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对本辖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出具资金申请文件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4、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经县市经信、财政部门对本辖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出具资金申请文件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同时抄送市州经信委和财政局。
    四、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2、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
    3、申报材料正文(格式要求见材料模板、内容要求见申报指南);
    4、申报单位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请用原件扫描);
    5、实缴资本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请用原件扫描);
    6、企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
    7、申报指南要求的其它材料;
    8、项目申报材料A4大小,简装、除上报以上申请表、承诺书、纸质文件之外,还需按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提供相应的附件资料。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简装),并附目录及页码。
    五、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方式:必须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纸质申报资料,两者缺一不可。
网上申报: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中《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61.187.56.42:8080/sqgc/login.xhtml)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填报并提交《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和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电子文档、扫描件),市州、县市和省直单位必须及时进行网上审核。
    2、上报文件要求:各市州及省直管县市、省属单位及中央在湘单位需上报专项资金申请文件、填报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和汇总表电子版分别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经信委各1份,需将所有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报省经信委1份(每一项目申报材料中的《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表》须加盖经信与财政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公章)。
    3、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和纸质文件上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0日(采用邮寄方式报送资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网上申报以报送到省经信委审核环节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各地经信和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职、认真审核材料真假,并对申报单位和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4、中央在湘单位、省直单位、市州和财政省管县市经信、财政部门应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把关,任何单位不得通过项目拆分、项目名称变更以及关联企业重复申报项目。如发现企业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省经信委网站予以通报,三年内取消申报省级企业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在资金管理系统中填报企业总产值、营业收入(营业额)、商品销售额、应交增值税和从业总人数等生产经营指标,应与报送统计、税务等部门的数据保持一致,超出正常误差者,不能获得项目资助。
    2、省经信委、省财政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我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且按程序报送。我们将严格按照政策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
    七、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政策咨询和资料受理:宋虹、单华(电话:0731-88955461、88955538;电子邮件: hnjxwrjc@163.com);
    省财政厅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政策咨询和资料受理:刘天学(电话:0731-85165299;
    监督电话:省经信委纪检监察室,0731-88955382;
    省财政厅纪检监察室,0731-85165722;
    《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使用咨询请致电0731-88922633;
    《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使用咨询请致电0731-85165438。
 

附件1:2016年移动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2:申请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可行报告编制要点

附件5汇总表

附件6申报材料模板

附件7通知